编制记账凭证的具体要求包括:
1.记账凭证是经过会计核算,形式上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能反映准确的会计内容的凭证;
2.记账凭证是以会计术语记载账务内容,即以符合会计原则和会计等式的账务内容作为凭证;
3.凭证应具有完整性,体现了会计科目的完整性;
4.凭证应具有时间性,指凭证所反映的内容是某一时期的财务情况;
5.凭证应具有记录可查性,能反映历史的详细内容;
6.凭证应具有统一性,以便统一审核;
7.凭证应具有防止私记账的功能,以保证账务记录的完整性;
8.凭证应具有可比性,形成自相照应的结构,保证账务信息准确。
拓展知识:
凭证严格来讲,是指银行存款凭证、票据凭证、结账凭证、回收凭证等,通常凭证指的是财务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最终形式,是会计人员在核算账务处理过程中,用于记录会计核算内容的书面证明,它是会计核算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编制记账凭证是会计核算过程的核心,是会计核算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书面记录形式,它除了记录会计核算内容外,还可以反映账务活动的情况,是会计核算结果的依据,编制凭证要求准确、可查、完整,可靠,才能反映出真实的会计核算结果,保证账务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