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的形成与分类主要可以分为四类:不良借款、欠税、无效应收款和其他不良资产。
1. 不良借款:一般指金融机构给某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但是借款人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而形成了无法收回的贷款,这类贷款就被称作不良借款。
2. 欠税:一般指企业或者个体不按税法规定及时缴纳税款,出现税金拖欠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按照税务机关的稽查结果认定;另一种是企业自行报告税收违约,根据报告确认。
3. 无效应收款:一般指企业收款后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或更久)内仍未收回的应收款,即使通过司法程序也无法收回的款项,也称作无效应收款。
4. 其他不良资产:指各类不良资产以外的其他类型不良资产,如未收回的押金、逾期支付的利息、可赎回投资品的投资损失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不良资产可以分为正常损失和异常损失两类,即正常损失是属于正常经营所衍生的损失,而异常损失是由企业内部管理系统的缺失,而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收回所造成的损失。
拓展知识:
以往,人们一般认为不良资产只有投资损失和坏账损失两种,但是随着金融实务的不断发展,这种认识发生了变化,如今的市场上不仅存在着两种不良资产,还有多种其他不良资产,如损失未缴税、未及时收到客户支付的款项等等,这些也是不良资产的典型表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