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两个企业之间,供应商将其账款等向购买方转让,购买方从收账方获得款项的一种金融服务。因此,应收账款转让会计处理应涉及到两方。
首先涉及供应商,供应商应发出账款转让凭证,并通过“转出”和“转入”方式对账款转让进行会计处理。在转出方,供应商应将应收账款减少相应金额,并将转让利润等利润或收入类账户增加相应金额;在转入方,购买方应将应收款项增加相应金额,并将支付账款的账户减少相应金额。
其次,涉及购买方,购买方收到应收账款转让款项的,应发出应收账款购买凭证,并将应收款项增加相应金额,同时将应付款减少相应金额。另外,购买方还应将金融投资者的投资款增加相应金额,同时将借款减少相应金额。
此外,购买方可以对应收账款进行再放贷或租赁,从而获取更多收益,其会计处理应发出回租融资凭证或租赁凭证,并将应收款项减少相应金额,同时将应付租赁款或回租融资款增加相应金额。
总而言之,应收账款转让会计处理应综合考虑两方及再放贷或租赁等情况,对账款转让相关账户进行合理会计处理,从而保证账款的正确计价。
拓展知识:应收账款转让还可以改善供应商的现金流,将应收款转让于购买方,减少供应商的应收天数,提高现金流。此外,购买方也可以将应收账款转让给融资方,实现更多的融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