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理论是指一种权力主体对另一权力主体在某种程度上有拥有主权,以及一个属性的权力和义务的理论。它涉及对属性的所有权、使用权、威望权和出售权的控制。所有权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一个人可以拥有一个物品或服务,并有权对此进行控制,无论是拥有这个物品还是使用这个物品。因此,这就是有权控制物品的人被赋予的权力。
所有权包括物权、合同权、商标权、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公共权利等。物权是一种传统的所有权,主要是指土地和建筑物的权利。合同权是指在一定合同关系下,当事人间关于财产的权利义务和权利的权利义务。商标权是指一定品质或一定品牌的注册商标的权利,它是对商品或服务的标志的专有权。著作权是指对著作的控制权,也就是说,著作权人(作者或出版者)有权决定该著作是否可以在某种形式下发行或复制。知识产权是指产品、作品或服务的新技术和商业计划及其他可以发挥经济效益的想法的权利。公共权利是指某种特殊关系或公众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权利,其中包括道路、水源、河流、公共设施和行政服务等。
所有权理论不仅仅是一种权力的赋予,而且还涉及到对所有权行使的监督,以防止滥用和争端。同时,还包括对环境、安全和公平的关注,以此来保护受益者的权利。此外,在所有权理论中也强调了责任,特别是拥有者需要对物品的使用和保存有责任。
拓展知识:所有权理论还延伸到消费保护理论,即消费者受到不公正和不合理收费服务或欺诈或滥用购买权利的时候,消费者有赖以保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权力。在消费保护理论中,重要的部分是消费者拥有清晰知情权利,这样它们就可以提高对商品和服务的购买把握,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