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计提分为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其中单位部分是单位在企业所得税前将自己的一定比例的负担出来,具体金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个人部分是个人将自己的部分收入缴入公积金,具体金额由个人愿意缴纳的部分确定,也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计提单位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单位必须将自己的一定比例的负担出来,每月按照单位的实际工资总额,即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以及其他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部分。单位的贡献额也由企业支付缴费比例的总和确定,比率一般为用工单位20%(享受个税优惠的少数地区可能会降低到10%),而员工支付的缴费比例一般在8%到12%之间。
计提个人部分:个人部分由员工本人愿意缴纳的部分确定,比例一般为8%-12%,由员工本人缴纳,不受单位支付的缴费比例影响,但一般情况下,单位和个人的支付比例差不多,都在8%-12%之间。从工资上扣缴公积金,由工资表负责,从工资中扣除员工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后,按照公积金制度给予员工缴付,一般每月发放。
拓展知识:企业公积金可划给员工购买住房、子女就学、疾病治疗、以及给退休人员按照退休、死亡等情形发放。缴纳的公积金可抵扣社会保险费、税收以及其他费用,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