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冲减科目是指企业依据相关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准备于原有报告期之内,或者原有报告期之后补偿存货跌价损失的准备归还至期末余额。
企业在计算存货跌价准备时,必须遵循“实际计价法”,将存货以其实际市价清价,相应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冲减科目,一般是指存货本身,因存货跌价损失的归还,导致原有存货减少,存货本身帐面价值减少,可以将存货跌价损失转回冲减至存货本身。
同时,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冲减科目,也可指利润分配支出账户,因存货跌价损失的归还,可以用于支付本期应付的利润分配,以此来实现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冲减。
此外,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冲减科目,还可以指影响本期利润的其他科目,比如销售成本的转回冲减,报废损失的转回冲减,经营费用的转回冲减等。
从上述可以看出,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冲减科目,是指由存货跌价损失的归还,来实现的转回冲减科目,而根据实际情况,存货跌价损失的归还,可以转回冲减到不同的科目,如存货本身、利润分配支出账户以及影响本期利润的其他科目等。
拓展知识:
企业从实际情况来具体决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冲减科目,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转回冲减科目不能影响企业正常运作,主要是要避免企业经济状况的破坏;
(2)转回冲减科目未必是一个科目,可以将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多个科目;
(3)要体现存货跌价准备的可控性,确保存货账面价值在正确的水平上;
(4)要考虑企业现有的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免违反财务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冲减科目还要遵循会计原则的相关规定,如会计真实性原则、会计稳定性原则、公证会计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