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是指劳务提供者的员工使用其劳务提供的技能和服务来生产或获取的存货或服务,其中所包括的费用将被计入成本账户。在会计中,应按期把通过劳务取得的存货或服务分为材料、工资和制造费用三大类,分别计入不同的费用类别。
提供劳务取得的材料是指劳务提供者使用其劳务提供的技能和服务收取的原材料,如钢材、油漆等,它们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按照会计规定,支付给提供劳务取得的材料应当计入材料费。
提供劳务取得的工资是指支付给劳务提供者以及劳务提供者的员工的工资报酬,它们是用来补偿服务提供者及其员工所做劳动的。这类支出必须根据会计规定计入工资费中。
提供劳务取得的制造费用是指劳务提供者收取的生产成本,如能源、运输、工具等,它们也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按照会计规定,支付给提供劳务取得的制造费用应当计入制造费用中。
因此,在会计中,通过提供劳务取得存货的费用应当按照材料、工资和制造费用三类不同的费用类别进行区分,并分别计入不同的费用帐户中,以便处理会计科目之间的关系。
拓展知识:企业在使用提供劳务取得存货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审计原则,以保证费用的记账准确性并避免违反会计规定,违反会计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