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的会计分录应包含四个要素:收入、货币、付款方式和帐务方式,按照财务会计的准则,一般应分为如下几步:
1.确定收入。首先要核算出往来收入的具体金额,收入金额可能是现金收入或者货币性收入,将收入金额明确记录记入应收账款账户中。
2.确定货币。收入金额可能是外币,外币收入应以建设银行外币账户或外汇银行外币账户登记在收,并以外币分别计算应收账款和外币账户余额。
3.确定付款方式。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可能由银行转账或者现金付款结算,如果是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应当有具体的银行账号,将收入从银行账户转入企业某项收入账户中。
4.确定帐务方式。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可以直接进入某项收入账户,也可以进入应收账款账户,或者进入外汇账户,将收入计入收入账户,再记入应收账款账户或外汇账户中。
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分录应该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划分,以保证同一种收入金额记入正确的帐户中,同时也要确保增值税等税费征收的准确性。
拓展知识:
金融企业在对外往来收入后,仍然要确认增值税是否征收,如果有增值税征收,应当先从收入中扣减税款,再进行会计分录,以保证收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防止企业因税收隐患而受到财务处罚。另外,金融企业还应根据往来收入的性质等不同情形,进行合理的凭证分录,并结合系统设置相应的分录审核规则,进行账户审核,以保证企业财务管控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