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电子银行回单能够做原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子商业凭证相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电子商业凭证在设计合理、安全可靠并具有完整性、不可抹消性和防伪能力的前提下,具有与纸质商业凭证同等的证明效力,即电子商业凭证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电子银行回单也可以以电子商业凭证的形式出现,因此也具备了做原始凭证的条件。电子银行回单的安全性受保险机构承保,银行方设置各种多重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回单的安全可靠性。回单的完整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容完整,具有交易金额、结清时间、对方账号、交易时间等信息;二是可以实现查询或打印功能,可以追溯到回单的历史记录;三是具有原始凭证的信息不可抹消性,银行系统会记录历史交易记录,任何凭证修改内容均不可用于支付结算。
从以上可以看出,电子银行回单的安全可靠性、完整性、不可抹消性和原始凭证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所以电子银行回单也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拓展:随着越来越多的商业信息数据交易被电子化、网络化,电子商业凭证以及电子签名越来越受到关注。随着电子商务活动的不断发展,电子商业凭证和电子签名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节约财务成本,还可以保护商业信息安全,以及提高商业活动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