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笔收入是否属于境外所得,一般要确定以下几个主要条件:
一是收入的发源地。若收入发源地位于境外,又符合相应纳税法规定的收入构成项,则其属于境外所得,从而需要缴纳境外所得税。
二是收入的类别。通常而言,当收入属于财产收入、职业收入、劳动报酬等法定类别时,都可以构成境外所得。
三是收入的取得。当收入可以追溯至与境外有关系的具体行为(如提供服务、购买股份等)时,这笔收入往往属于境外所得。
四是收入的应税形式。一般来说,若收入形式属于一般居民资产收入、个人劳务收入、非正式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所得、有形资产收入或其他收入等,这些收入都应当纳税并被视为境外所得。
此外,在具体判断一笔收入是否属于境外所得时,受益人可以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证明文件也是一定的重要参考。一般而言,如以上四种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若受益人能够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若收入是以财产转让形式得来的,则应出具财产转让凭证及付款证明;
(2)若收入是以提供服务形式得来的,则应出具收入收据、付款证明以及有关合同等;
(3)若收入是以个体劳务形式得来的,则应出具受益人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以及收入证明。
以上判断方法仅供参考,具体情形以实际情况为准。此外,境外所得税收也会随着政策的变化以及各地税收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践中,受益人应确保有关收入的税法依据,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