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子商业承兑到期而账上没有足够的钱来退回,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将账户的余额支付给发起方:如果账户余额足够,可以将账户的余额支付给发起方,以清偿发起方的损失。
2)延长承兑期限:如果发起方同意,可以将电子商业承兑协议的期限延长,以便有足够时间向发起方退款。
3)撤销承兑协议:如果发起方不同意延长承兑期限,可以全额撤销承兑协议,并将押金或其他补偿金额退还给发起方。
4)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起方不同意撤销承兑协议,或者已经受到损失,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电子商业承兑归还发起方的损失。
拓展知识:在电子商业承兑中,处理账户欠款有六种方法:
1)结汇:即在收到款项之前,利用外汇账户或外汇行业结算系统进行外汇交换;
2)外汇补价:即从外汇行业结算系统或外汇账户中补给申请人外汇;
3)外汇折扣:即从外汇行业结算系统或外汇账户中购买外汇,并以折扣价格出售;
4)外汇质押:即从发起方收取外汇押金,并将其存入外汇账户中;
5)外汇真头:即发起方提供外汇实物,偿付款水;
6)外汇偿付:即偿付款项时以外汇折算的货币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