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发放后,按照一定年限逐步收回使用权所需要的年限。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的确定,主要是受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所决定的,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摊销年限。其原则是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可能利用时间、风险、可能出现的折旧、失去使用权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一般而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以该土地使用权可利用寿命为准,即以此土地可供使用的时间为标准,确定摊销年限。这就涉及到当前土地使用权的类别,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以及土地使用权可供使用的时间的长短等。
比如,土地使用权类别为长期使用权的,一般可以设置摊销年限为50年,而土地使用权类别为短期使用权的,可以设置摊销年限为25年,具体的摊销年限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及调整。
此外,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还受发放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情况所影响,比如,土地使用权可能因沉陷、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力量而失去,此时摊销年限也会缩减。
总之,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不仅要遵循摊销年限的固定规则,也要根据土地使用权发放的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拓展知识: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确定了以后,有相应的摊销规则需要遵循,比如不得加重土地本身承受的负担,不可消除新的财产,也不可破坏现有资产及其价值,以及维护正确的财务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