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情形,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一方仍有责任履行或承担本应由另一方履行的义务。此类例外情形通常包括以下三类:
一、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即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即使代理关系已经终止,委托人仍然对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政府机关依据法律对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即使变更了有关行政组织,该机关仍然享有该行政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二、事实主体换人的例外情形,即一方实行更换代表人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对另一方仍然具有约束力,有义务履行其双方约定的义务,仍然可以对该一方提起诉讼。
三、受益者享有的例外情况,即受益者虽然未经委托人的明确授权,但仍可以享受受益人就委托人可以享受的权利,并有义务履行受益人对委托人的义务。
总之,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情形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即使代理关系已经终止,委托人仍然有责任履行或承担本应由另一方履行的义务。
拓展知识:
另外,在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况下,当事人还应当考虑法律法规和约定的依据,以及不可抗力的影响,以决定有关责任归属的约定及其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委托关系终止并不是由于双方的过错,而是由于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被补偿,但不一定会收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