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务人员丢失会计凭证,应当依照《企业会计凭证管理办法》、《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首先,根据《会计凭证管理办法》第七条,会计凭证应当安全保管,不得毁损、篡改、出售或者泄露。原则上,财务人员应当尽到会计凭证的保存管理责任,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保管。
其次,对财务人员丢失会计凭证,根据《会计法》第六条,应当对责任人依法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对财务人员违反会计凭证管理规定,丢失会计凭证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事后,可以写出违章记录及相关处罚情况,报送上级机关处理。
②对财务人员违反会计凭证保管规定,丢失会计凭证,应当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③可以在会计凭证上添加一些技术措施,例如使用软件进行归档及记录等,以便实现会计凭证安全及有效保管。
拓展知识:
会计凭证保存有一定的时限,一般情况下,会计凭证应当保存7年,且有时根据实际情况保存时间也有可能会有所调整,会计人员应该注意此时间,以防会计凭证被岁月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