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直接或间接地以金钱形式表示的费用,包括银行营业费用、银行手续费、销售管理费用和物流费用等。财务费用的记账形式一般为:在支付时,由贷方借方相加,来自现金、库存现金的支出计入借方,借方发生的费用由贷方借方各自发生,贷方应付账款由借方贷方相加,借方把费用支出的现金记入银行存款科目,贷方把对应的费用科目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计入“财务费用”科目的银行营业费用,是由银行收取的与提供企业信贷、账户管理、支付服务有关的费用,主要有实物性的手续和服务费以及各项服务押金和费用等,如支票缴费、开具收据、发放现金、受理信用证等。这些费用应当按照事实发生时的价值来收取,即发生时产生的实质性经济效益,而不是任意定价,是企业营业活动的一种实际支出,应该被合理地计入企业的成本及税前利润中。
作为企业日常经营成本的重要部分,银行营业费用存在许多不同的形式,如管理费、支付服务费、结算费、信息费、咨询费等。对于不同形式的银行营业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记账方式,一般来讲,企业以金钱形式支出的银行营业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其中借方为“财务费用”,贷方为“应付账款”科目。
拓展知识:企业计入财务费用的银行营业费用,还有可能受到政府财政支持等政策影响,如政府减免营业税收,可以把减免的税收多出部分计入财务费用,政府补贴的一部分由财务费用记录,以示企业当期所受补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