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报表编制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EAS)中对现金流量报表的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报表应该按收入、支出和资本活动三大类编制。收入类的现金流量包括收入所确认的现金流量。支出类的现金流量包括购买资产、营运费用以及付出款项Array所确认的现金流量。资本活动类包括金融资产和负债发生变化所确认的现金流量,其中包括负债发生的还本和付息活动。
另外,每个类别的现金流量报表还应该编制多种小类报表,例如单独编制营运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的报表,以便更明确和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
此外,现金流量报表编制的另一重要准则是通过对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现金增减变动的参考等方式来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根据这一准则,编制现金流量报表时,可以从营运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三个角度来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以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现金流动状况,及时有效地掌握企业的现金流量变动情况,更好地指导企业的现金流量收支决策。
综上所述,现金流量报表的编制要求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定的,借助于对企业的现金来源、资金用途、现金增减变动的参考等方式,可以更好地指导企业的现金流量收支决策。
拓展知识:
现金流量报表编制的准则还包括:现金流量报告的编制应该根据“实际原则”,即只要企业交易实际发生,就应该在现金流量报表中反映出来,或者可以在企业报表中表示出来,即不能将企业的财务活动交易用假设方法反映在现金流量报表中。同时,应该根据“公允价值原则”来编制现金流量报表,这意味着,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财务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并及时披露被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此外,还要根据“客观原则”,即所编制的现金流量报表必须被客观确认和证明,而不能借助于不确定或可能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假设来编制现金流量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