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属于财务会计中的综合收益科目,是指企业从不同活动中取得的收入,而这些收入不能被归类为投资收益、利息收益、营业收入等其它收益,因此统一归入其他综合收益这一科目。
其他综合收益一般包括:政府补助、罚款收入、研究开发费用补偿、意外收入、微利收入、分配收益及其他收入等。以上收入都可以统一归入其他综合收益这一科目,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分析与评价。
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准确性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非常重要,因为它反映了企业经营的成败,正常情况下,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金额越多,说明企业经营状况越好,企业更容易达到获利的目标。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分析其他综合收益的记账原则,其他综合收益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记账,收入当期应列入本期收入,而非拖欠帐款等坏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