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库单和送货单不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指为证明财务交易真实发生而发出的文件、单据、凭证,原始凭证是账务凭证的源头,是支付和收到款项的最初凭证,是会计簿记账的前提,以此证明和反映财务事物客观的发生或者其它财务状态的外部证明文件。
一般来说,银行单据、支票、汇票、现金收据、发票、回执单和等均被视作原始凭证。而出库单和送货单只是记录商品的流向及数量的凭证,不能够证明财务交易发生,因此不属于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具体的会计核算行为都要有原始凭证作为证据。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会计师,一定要遵守会计制度,维护财务信息的真实,审慎处理公司的财务信息,拒绝从事伪造、转移或者隐瞒原始凭证的行为。
原始凭证也被称为据,按照法律规定和会计制度,据包括银行单据、财务单据或正式文件,反映财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信息的文件,是记账的依据,具有可靠的法律效力。凭据的特点是记录形式多样,不同企业可以有自己的凭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