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要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应当符合如下四个原则:
1.可测量原则(ME):财务会计记录的任何资产或负债,都应当可以测量,即账面金额应当是可以确定的;
2.客观实践原则(OBP):会计核算应当依据实践经验,而不仅仅以个人主观看法作出决定;
3.相对定价原则(RPP):会计录入的账面金额应当与销售价或收购价比较,不仅仅只看初始投资成本;
4.完整性原则(CIP):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完整,不仅仅只看初始投资成本。
因此,在确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成本时,必须考虑上述四种原则,特别是对于相对定价的原则,在考虑当前市场价格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市场价格的变化,以保证会计准则的执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成本可能会受到变化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中,应当及时发现成本的变化,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止成本的过大,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拓展知识:除了以上四种原则外,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还应当符合会计准则中的费用分配原则(RAP),即在财务报表中,可应税的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发生时归入损益科目,而不应当将其归入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