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16和中国会计准则(CGA)的规定。IFRS 16租赁的会计处理要求企业将租赁合同中的所有要素纳入财务报表,具体要求包括:
1)对于持续租赁合同,企业需要把基于可获取资产的动态租赁费用分割为可供投入使用的资产成本和支付的租赁“利息”;
2)根据准则,企业必须在租赁合同开始后在财务报表中计入可供投入使用的租赁资产,并以资产成本,增加租赁投入和租赁费用的形式在财务报表中反映支付的租赁支出;
3)根据IFRS 16,租赁资产应在报表日期的市场价值和当前租金的差值作为贷方账户分别记入;
4)企业的财务报表必须在发生租赁后及时更新。
此外,新租赁准则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准备金的变化,记录不同时期的应收租金收入,以及分摊未来几年的租赁收入和支出的留存收入,并将相关信息发布在财务报表的有关部分中。
拓展知识:
IFRS 16和CGA两者的一个共同点是都要求公司必须把不同的租赁费用分割为可供投入使用的资产成本和支付的租赁“利息”,并且允许租赁合同的不同方可将其租赁投资列入自己的财务报表。但是CGA更注重对租赁活动的财务报告披露,特别是对特殊租赁活动的披露;而IFRS 16则更强调对企业的现金流的披露,帮助企业更好地衡量其租赁活动的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