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权利被视为会计报告可信性的核心。会计监督是会计报告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可信性的重要保障,它起着预防和控制会计犯罪及贪污挥霍的监督作用,保证会计报表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会计监督权利是会计监督体系中的关键支柱,其对于实施会计监督监督不可或缺。会计监督权在有效控制会计报表质量的同时,也保障报表披露的可靠性。
会计监督权利,是指拥有一定的权力,来监测、检验或其他方式来审核会计信息及报表,以提供对会计信息可靠性、完整性的保证。监督权利的主体通常包括: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管理层、股东、审计机构等。
会计监督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1)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监督权,即有关会计准则的制定、修改、批准;(2)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权,即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及其他会计专业人员的行为审查、管制和处罚;(3)企业管理层的监督权,即企业内部的会计管理和核算程序;(4)股东的监督权,即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批准权;(5)审计机构的监督权,即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权。
会计监督权利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会计报表信息可靠性和完整性的保障,而且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安全、信息的可靠性,积极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拓展知识:会计报告和会计情况监督是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石,可以有效地提高会计质量并减少管理风险,从而保障企业权利和财产的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1)会计规则的建立,即采取合适的会计规则与报告格式;(2)重要事项的确认,即把握企业重大决策;(3)核算的准确性,即按照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正确核算;(4)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即按时、准确及完整地报告;(5)数据安全性,即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安全;(6)外部审计,即定期进行外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