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账务处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两种凭证,它们从外观上可以看出较大差异,在细节的处理上则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原始凭证是指出现在账务事项发生时的原始凭据,例如,发生采购时的采购凭据、发生销售时的销售凭据、发生入库时的入库凭据等,由发生账务事项的同一方提供的凭据组成,通常是以票据形式出现,根据类型的不同,原始凭据包括发票、收据、支票、汇票、转账收据、转账凭证、批准文件等。
而记账凭证则是内部记账凭证,是由企业财务人员在核对完原始凭据后,以企业账簿报表为基础,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制定的会计政策制定的,反映一项账务事项的独立凭证体系,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可查询性。
总之,原始凭据是发生账务事项时的凭据,是企业账务处理的第一步,原始凭据的核实与完善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会计信息的原始依据,而记账凭证则是经核实的企业本票,是会计记录的凭证,是会计信息的依据。
另外,在会计原始凭证中,还有一种叫做分录凭证的凭证,它是指账务处理时,企业为了更清晰地记录账务事项而制定的记账凭证,这种凭证可以描述账务事项,反映一笔账务事项的借贷双方明细。它是原始凭据和记账凭证的组合凭证,具有更为全面的信息记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