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是法律框架下的两类不同的争议案件,它们在纠纷产生的原因、责任归属、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等方面各有不同。
首先,民事纠纷是指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矛盾,它常常是由双方因婚姻、家庭、交易等关系发生矛盾而引起的。在民事纠纷中,主要原因是双方的主体矛盾。例如,当双方签订合同时,因违反合同内容而发生纠纷;当夫妻离婚时,因产业配置产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责任的归属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的。
而行政纠纷又称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因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政策)超越法定职权或不正当行使职权而申诉法院的行为。在行政纠纷中,责任归属一般是由国家承担,一般不由双方主体承担,所以,行政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更加复杂。比如,政府行政机关延误发放贷款,国家领土等边界问题引发的纠纷,政府发布的政策引起的纠纷。
在诉讼程序上,民事纠纷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参与在民事法庭诉讼,而行政纠纷是由当事人将具体的案由提交行政机关或者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申诉,进行程序审理,最终由行政法院核实案件事实,作出裁决。
在诉讼结果上,民事纠纷一般由民事法庭依据证据和争议当事人双方的争议事实来作出判决,而行政纠纷的判决则是基于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和行政法庭研究和判断事实,以及违反法律行为是否构成违反行政行为。
以上是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的主要区别,行政诉讼通常涉及较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起诉之前做好详细的法律准备。此外,行政诉讼结果受行政机关和行政法庭的判断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