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询证函对不上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点:
1.一般来说,如果由于一些理由无法证明货物、材料的数量、质量、用量等,可以由双方认可的相关组织对货物、材料提供鉴定报告;
2.鉴定报告需要包括供应商和需求方的名字、地址等信息,采购金额,实际鉴定的数量、质量、用量以及鉴定人员签字等;
3.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签订的合同,由法院进行裁决;
4.双方还可以通过专业的仲裁机构来解决往来询证函对不上的问题,仲裁机构会根据供应商和需求方提供的证据,对往来询证函进行综合评定;
5.如果两方双方认为往来询证函的内容没有问题,但额度不一致,则可以以双方认可的付款凭证作为参考,以此为基础进行协商处理;
6.另外,如果往来询证函对不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上合理的滞纳金或者由双方协商签订减免协议处理,以此保证双方权益。
拓展知识:往来询证函主要用于双方贸易等结算时,由双方有关部门、部门经理等互相确认的凭证。往来询证函的准确补充是双方贸易结算、税费核算及审计等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是当事人应尽最大努力的维护和履行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