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需要一起汇算,但是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把所经营的收入并入个人的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所以如果想要一起汇算的话,先要把经营所得并入个人收入,才能够一起汇算。
此外,一般情况下,一个人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有限公司的时候,由于经营所得和一个人的工资薪金不在同一劳动关系,因此也不存在一起汇算的情况。只有当公司股东同时是该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则其工资薪金和经营所得可以一起汇算。
另外,若某一年的经营所得超过某一限定值,即需要根据企业利润总额来一起纳税,例如某一年的企业利润总额超过百万,则需要根据该企业利润总额来缴纳税款。
总的来说,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一起汇算,但是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汇算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一下基本的汇算知识,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量体裁衣,才能更好的缴纳税款。
拓展知识:由于“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有不同的性质,因此在税务汇算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到不同的税率,例如“经营所得”对应的税率一般比“工资薪金”高,因此如果一起汇算的话,就可能会导致个人缴纳税款的总额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