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权后获得收款的分录方法如下:
1、记借:记账方应记入应收债权 或金额,表示收取债权的价值或金额。
2、记贷:记账方应记入现金金额,表示以现金支付给债权受让方的金额。
3、如收取的债权为抵贴债权时,记账方应记入应收债权抵贴金额,表示收取的债权价值中有抵贴金额,并将现金金额减少相应金额,以完成抵贴。
拓展知识:
转让债权是指以债权收益为报酬,将原有债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转让债权的双方都是债权的持有者,转让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现金或其他资产的形式转让债权。转让债权的行为是转变债权关系,是一种法律行为,需要符合当地的债权转让法律,按照规定形式办理,以保证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