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谨慎性原则吗" alt="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谨慎性原则吗"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是谨慎性原则。它是一种折旧方法,与传统的直线折旧方法不同,采用的是一种“先折旧后支付”的原则。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总的原则是:不管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固定资产折旧中的本年度折旧费用都是计算出的本年度的总折旧费用的全部,而不是把其本年度折旧费用分成多年累积支付。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主要优点是可以使企业短期内降低税负,可以有效鼓励企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它的缺点是对企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无效,它的本质上是一种保守式估值方法,折旧金额会比实际消耗高,可能会产生不合理的资本成本。
拓展知识:
另外一种折旧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法,其基本原理是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将折旧支出分散支出。采用的原则是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折旧支出平均分摊,即平均每年支付折旧费用,让折旧费用均衡地被摊派在期限内的每个年度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在资本金被固定之后,长期使用固定资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