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一般以年为单位,根据《会计档案保管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由有关当局根据会计档案的实际性质、类别及有关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通常,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的保管期限有20年、10年、7年、5年和3年五种情况,一般来说,不同的会计档案类别有着不同的保管期限,此外,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还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存档为准,其中依据会计档案存档存放地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期限的确定,关乎到会计档案的安全及保密,对企业的档案管理和税收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进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期限确定时,需根据会计档案的实际性质、类别、有关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后再进行调整。拓展知识: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有15年和20年两种。15年的档案就是企业于15年中三季报报送前的报表档案,包括财务报表、收入和支出文件和原始凭证等;20年的档案则是企业存档期的档案,其中涉及专项审计、法律诉讼、税收审计等长期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