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是否可以销毁?答案是肯定的,但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销毁。
首先,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企业合并时,原企业的会计档案必须进行整理,并转移至新企业。新企业需要保存转移而来的会计档案,以保证可以查询历史数据;而原企业的会计档案则可以考虑销毁,以节省存储空间。
其次,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当企业销毁会计档案时,必须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备案。企业负责人应当保存相关签字备案文件,以便提出查询或查验。
此外,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先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并有充分的证据说明会计档案已经完全销毁,以满足审计、税务等相关程序。
从以上可以看出,单位合并后的会计档案是可以销毁的,但前提是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会计档案已被彻底销毁。
拓展知识:对于会计档案,一般情况下只要保留7年以上,因为中国的法律要求企业保留7年的账簿、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档案,以供查验。另外,法律要求有关会计档案在企业终止运营时,应报送税务机关的审计机关和归档机构进行审核,以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