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有哪些

2023-07-04 17:10 来源:网友分享
534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以及控制多数董事会投票权是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上市公司有利于吸引大量投资者、资本市场融资及分散风险等,有助于社会资本的发展和企业经营发展。

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有哪些

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包括:

1.控股股东:这一情形是指,有一个公司(控股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被控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50%,那么控股公司就拥有了被控公司的控制权。控股公司可以将其自身的使命、愿景、经营管理理念传递给被控公司,控股公司还可以决定被控公司的高管任命,控股公司还可以拥有被控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可以用于资金支持。

2.持股比例超过30%:上市公司在重大股东会议中,如果一家公司持有超过30%的股份,该公司的表决权将及其重要,参与投票的股东数量越多,拥有的控制权就越大。

3.控制多数董事会投票权:如果某家公司拥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多数投票权,那么它就可以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可以影响上市公司的决策,改变上市公司的经营方向,此外,它还可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如增资扩股等,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拓展知识:

上市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吸引大量的投资者来投资他们,也是相对较安全的投资形式,可以有效地分散风险,有利于将社会资本集中用于投资。此外,上市公司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融入更多的社会资本,以促进公司经营和发展。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非贴现指标是什么
    非贴现指标是什么?按照小编老师多年财务做账的经验,大家想要知道的非贴现指标其实就是企业财务中一种财务分析的术语,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做财务分析的时候,暂时不考虑到现金流贴现的影响.这种财务分析需要会计人员基于企业的账面价值来分析的,关于非贴现指标定义的介绍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资料给大家,如果你们对此内容有兴趣的话,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
    2024-11-15 12
  • 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
    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作为取得会计证书的会计从事人员,需要定期到指定的地方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完成取得对应分数之后可以完成当期的学习认为;当然,有些情况下会计从事者可以享受免考年度的继续教育的学习.学员们如果是想要查询在哪里可以报名继续教育学习,小编老师建议大家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说不定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4-11-18 7
  • 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
    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众所周知,没到年末的时候,企业会计人员都是最慢的时候,很多企业为了更好的处理好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往往会在年末提前准备好财务的工作.根据小编老师的经验,年末会计通常是需要忙着清理往来款项、编制财务报表、税务申报、审计工作已经预算制定和成本控制等等.与之相关的会计知识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对你们学习肯定有用的.
    2024-11-22 9
  • 什么时候企业办退税
    什么时候企业办退税?通常来说,企业退税指的就是企业满足税法的要求,在纳税申报上享受一定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的.而对于企业退税的办理时间,一般都会集中在两个阶段的,分别是3月到6月和9月到12月期间的.而对于企业办理退税的申报、审核和到账的时间,小编老师都会通过下述文章进行介绍,希望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4-11-24 3
相关问题
  • 上市公司应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相关信息披露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简化表述,以下统称“控股股东”)增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程序和信息披露 作出了严格规定。本文拟就有关规定进行梳理总结,以便读者更简明地了解有关操作规范。但限于篇幅,本文仅就实践中的常见情形予以列举,未对相关程序细节予 以展开。 《收购办法》关于投资者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首次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及其后权益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在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下,根据其增持结果的不同,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增持结果:权益比例<20% 根据《收购办法》,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或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权益变动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可以超过5%),且增持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低于20%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需参照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但无需聘请财务顾问。 其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控股股东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的,在作出报告、公告前,控股股东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增持结果:20%≤权益比例≤30% 根据《收购办法》,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或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权益变动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可以超过5%),且增持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不超过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发表核查意见,相关报告、通知、公告及暂停交易的规定与前述情况相同。 (三)权益比例超过30%后,继续增持 根据《收购办法》、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备忘录、业务指引,控股股东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后,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分为需向证监会提交申请和可直接办理转让和登记手续两种情况)。 1、要约收购 控股股东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上市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控股股东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上市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2、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后继续增持 拟提出豁免申请的,控股股东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其中,如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控股股东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委托财务顾问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控股股东自取得证监会的豁免之日起3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增持的情况不同,《收购办法》对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程序予以区分: (1)申请人向证监会提出申请,证监会依法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未取得豁免的,控股股东应当在收到证监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适用情形如下: a) 申请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该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申请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申请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 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人向证监会提出申请,证监会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即为豁免(未取得豁免的,控股股东应当在收到证监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适用情形如下: a) 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b)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 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3)申请人免于向证监会提出申请,直接获得豁免。适用情形: a)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该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该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b)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c)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d) 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e)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f) 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g)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控股股东应在前述规定的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3日内就股份增持情况作出公告,由律师就权益变动行为发表符合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3、爬行增持 爬行增持即为上述“2、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后继续增持”之第(3)条b)项。实际上,爬行增持是豁免要约收购的特殊情形,适用的前提条件是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达到30%比例后不再立即继续增持,而是在权益比例达到30%的状态持续一年后再实施增持。但需要注意的是,《收购办法》对爬行增持的比例设置了限制,即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除《收购办法》的上述规定外,证券交易所各板块的业务规则对于爬行增持有更具体的规定,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应给予相应关注。 另外,控股股东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时,还应注意控股股东增持时间是否属于窗口期、增持后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因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否存在短线交易等问题。 (一)一般规定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权益变动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可以超过5%),相关主体应参照前述权益变动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 1、控股股东减持时间是否属于窗口期; 2、控股股东减持行为是否构成短线交易; 3、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在实施增持计划期间,不得减持;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对拟受让人的主体资格、受让意图、是否损坏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等进行合理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协议转让控制权之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情形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负债、或者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所提供担保的情形的,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形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承诺履行不受影响等。

  • 下列公司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是( )。A.直接拥有 50%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 B.间接拥有 50%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C.对其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 D.受所在国外汇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题目发给你

  • 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有哪些呢?

    ①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②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③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④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 我拥有某上市公司的股权,和我拥有某公司的股票是一回事么

    您好,如果股票的比例足够大,大到能影响公司的决策,那么股票成了股权,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一般10%左右即有重大影响。

  • 1,什么情况叫丧失控制权2,还具不具有重大影响影响判定丧失控制权吗?3,哪些情况属于 “并不是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以收回其账面价值”?4,仍然拥有15%股权,具有重大影响,不属于丧失控制权吗?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