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根据国家建设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原则》等规定来实施的。
首先,在合同计量之前,应该确认合同收入。当合同工程开工前,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内容和施工费用的实际发生与合同约定的金额,共同确认合同收入和计量时节。
其次,在具体计量前,应编制“施工计量明细表”,列明本期计量有关类别名称及计量依据。在计量时有必要查验工程量清单及依据,材料出入场单据,施工材料等,经查实后,才能确定本次计量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紧接着,在进行本期计量时,应进行资料整理,根据施工计量明细表结合合同文件及施工材料及施工图纸,就每一项计量活动,进行实测实量,填写计量表,并由施工双方签字,以证明本次计量结果正确。
最后,按照国家建设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原则》规定,采用设计按工程实际完成的比例支付施工款时,应在计算支付比例时,按合同收入和已计量工程量进行计算,以确定应支付施工款的数额。
拓展知识:
施工计量的基本原则是:一结算一计量,一计量一结算。这是施工计量的基本准则,它包括:原则上每次施工计量,都是以完成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施工计量时,都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报价,结合实际施工情况,确定本次施工计量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