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由法定代表人、董事和聘任的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的权力由公司章程所赋予,负责审议并决定公司筹资、投资、财务原则、利润分配、公司继续经营的策略、决策和计划,公司的相关重大事务或批准变更时,必须经董事会审查后才可以实施。
董事会通常由一个董事长,一个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所组成,董事会议次的安排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把握董事会的全局,并保证执行其决议。董事会的职责是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外部审计报告,以及监督公司的管理和行为,以确保其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精神和内容精神的范围内运行。
董事会还负责审查公司管理层整体工作情况,并监督公司董事会成员在管理公司过程中的行为,以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行和实现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决策过程中,董事会亦参与其中,准确地把握公司的发展大势,在公司筹划发展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提出建议,以保证公司发展的健康稳定。
拓展知识:董事会的整体工作是通过其提案议案、公开会议、委员会、其他具体实践等多种形式来实施的,委员会是一个有效工具,可以更高效完成董事会的工作。在国外,董事会通常会成立三大主要委员会,即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主要负责董事会缩小规模、减少会议次数的功能,减轻了董事会的压力,使董事会能够专注于重要的策略性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