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凭证又叫做通知凭据,是指具有合法性的通知书、通报、公告等,是对某种行为或意见(可以是正式文件)的记录,用于证明某个具体情况的凭据。 通知凭证由事先定下的规定签署的指定甲方发出,只有甲方承认,行为才能被视作有效的,而不能由乙方发出,乙方仅仅收到通知。
通知凭证主要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未规定的约定、行为、要求等情况,比如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要求、投诉等等。当事人之间订立协议,用通知凭证来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可以有效规范双方的行为,保护受到侵害的一方的合法权益。
通知凭证的有利之处是有助于双方记录行为,使行为有规律性,有效地改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不至于滥用彼此的权利或者是误解对方的行为。
拓展:
在商业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知凭证也具有重要作用,它主要体现在:
1. 订立商业合同的当事人可通过发出书面通知,将合同条件、要求、要求的时限等告知对方,以此确立合同内容;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通知凭证可以有效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行为或意见,有助于解决争议;
3.涉及合同变更或解约的问题,也可以使用通知凭证以记录变更的内容,避免纷争;
4.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可以依据通知凭证作为证据,以稳定交易秩序,保护受到侵害的一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