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有哪些

2023-07-06 10:34 来源:网友分享
945
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统一制定不同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可以减少财务费用、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和促进经济发展,且折旧年限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作出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有哪些" alt="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有哪些"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一般参照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集中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应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所属类别,对其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

一般而言,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所不同,有的可能只有5年,有的可能有10年,有的甚至可能有15年,甚至20年,不同的资产类别对应不同的折旧年限。

比如说,轻型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拟定为5年,厂房及类似建筑物折旧年限拟定为15年,通讯设备(电报设备除外)折旧年限拟定为7-10年,汽车折旧年限拟定为6-8年,电报设备及无线电设备折旧年限拟定为3年,图书与档案资料折旧年限拟定为3年,公共租赁房折旧年限拟定为20年。

此外,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还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而作出调整,如果固定资产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折旧,或者延长折旧期限,因此会有一定的灵活性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总的来说,折旧年限的制定是要根据资产的特点,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等来考虑,才能得到最佳的折旧方案,才能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拓展知识:

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

1.减少财务费用:通过折旧可以把固定资产的价值一点一点地抵消,从而减少财务费用,进而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

2.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使企业得到折旧所得,进而提高经营收入。

3.促进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价值降低,提高企业的现金流动性,而且折旧所得可用于不断地重新投资,投资新项目,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发票为什么需要认证
    发票为什么需要认证?关于企业发票的认证问题,一般来说就是对于企业增值税发票认证的,从财务的角度来看,企业的增值税发票认证之后是可以申请抵扣的,除此之外,企业增值税发票认证还可以确认企业当期纳税金额、能够对企业的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可以监督,最后就是做企业更好的管理到期日期的.关于企业发票认证的相关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
    2024-11-09 14
  • 非贴现指标是什么
    非贴现指标是什么?按照小编老师多年财务做账的经验,大家想要知道的非贴现指标其实就是企业财务中一种财务分析的术语,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做财务分析的时候,暂时不考虑到现金流贴现的影响.这种财务分析需要会计人员基于企业的账面价值来分析的,关于非贴现指标定义的介绍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资料给大家,如果你们对此内容有兴趣的话,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
    2024-11-15 9
  • 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
    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作为取得会计证书的会计从事人员,需要定期到指定的地方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完成取得对应分数之后可以完成当期的学习认为;当然,有些情况下会计从事者可以享受免考年度的继续教育的学习.学员们如果是想要查询在哪里可以报名继续教育学习,小编老师建议大家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说不定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4-11-18 5
相关问题
  •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最新规定的)都有哪些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低于: 一、房屋建筑物,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与生产活动有关的)5年; 四、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4年; 五、电子设备3年。

  •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低于: 一、房屋建筑物,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与生产活动有关的)5年; 四、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4年; 五、电子设备3年。

  •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 固定资产有最低折旧年限,有规定最高折旧年限吗?

    有最低的,没有最高的,

  • 有没有关于固定资产的最新规定,比如折旧率,折旧年限等

    您好,没有的,还是原来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5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260992/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四、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本通知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20日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