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单属于合同,但它不能单独构成一份合同。
一般来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某种具体事项订立的协议书,它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约定的补偿制度。送货单是从“合同”中抽出来的,它是双方当事人就交易物品提供的明细表,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列出具体的商品名称、购买数量、货品单价、付款方式等,而其他的条款都是在合同中予以约定的。
因此,送货单是合同的一部分,但它不能单独构成一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是针对某种具体事项的协议书,而不是只是一张送货单。因此,可以说送货单属于合同,但不能单独构成一份合同。
此外,合同中还包括一些条款,如交货期限、产品质量要求、运输方式、付款方式、争议解决和协议违约等,它们都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细心考虑的重要条款,不管是履行过程中还是出现违反合同行为时,都能很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送货单属于合同,但它不能单独构成一份合同,它只是合同中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合同文本,包括权利义务、补偿制度和其他重要条款,而送货单只是作为一个便于具体交易过程的辅助工具而存在的。
拓展知识:合同归类:
1. 按具体事项分类:
例如:购买合同、售卖合同、技术合同、劳务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筑合同、运输合同等。
2. 按照合同的生效方式分类:
① 订立合同:指双方当事人对某种明确的具体事项在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
② 生效合同:指双方当事人拟定的合同,在所约定的条件下或各方具有相应行为后,被宣告生效,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的合同。
③ 不成立合同:指双方当事人虽然形成意思表示协议,但不满足形成合同的必要条件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均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