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一般有三种:
1、按货款金额的实际分期收取:
当销售商品时,客户先付尾款,随后按定期付款安排分期付款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处理:
(1)销售凭证:应借:应收账款(含定金);贷:销售收入(含定金);
(2)定期付款会计处理:每次付款时,应记分期付款:应收账款(“含定金”)-现金 。
2、按比例计提货款金额:
这是一种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当销售商品时,客户按比例计提货款支付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处理:
(1)销售凭证:应借:未结算账款(含定金);贷:销售收入(含定金);
(2)每次付款时,应记比例计提货款:未结算账款(含定金)-现金 。
3、销售结转成本:
这是一种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当销售商品时,客户先付定金,而尾款以分期支付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处理:
(1)销售凭证:应借:未结算账款(含定金);贷:销售收入(含定金);
(2)每次付款时,应记销售结转成本:未结算账款(含定金)-应付账款(含定金)。
拓展知识:
定金是指客户开出的支付金额,比货物价格低,是客户购买货物的象征性物品,是客户对商家的一种信用。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比如生产周期长、需要多次付款、库存不足、货款增加等情况,以定金的形式付款。客户付的定金最终还得返还给客户,可以按照客户原则返还,也可以按照商家的安排进行替代物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