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微妙而又复杂的,受到财务会计标准和实际经营需要的共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软件研发支出可以在研发支出、其他支出、非流动资产等不同科目进行登记。
(1)研发支出:应当把日常研发支出登记在本科目,包括购买专业的研发设备,支付购买软件研发专家,研发服务支出等;
(2)其他支出:要把特殊软件研发项目的费用登记在其中,如特殊的软件开发定制;
(3)非流动资产:在软件研发项目完成后,将所发生的费用当作非流动资产登记,包括购买软件研发设备,以及支出的研发工资、报酬、补贴等费用。
会计处理软件研发费用要考虑到费用的科目,开发性质,研究阶段,研究目标,管理决策,系统的设计,研发支出的税收和财务效益等多种因素,这与企业的编制体制有很大的关系,会计处理应该灵活多变,以保证财务的准确、可靠和便捷。
拓展知识:除了上述方式以外,软件研发还可以从其他角度去看待,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费率税,以及垃圾税等税收形式来完善会计处理。增值税,消费税和税费率税是重要的税收形式,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增值税:把研发支出作为一类购买货物、劳务和服务的增值税额,按照会计准则记录在增值税科目。
(2)消费税:把购买的服务或产品,按照消费税率登记在消费税科目上。
(3)费率、垃圾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将使用软件研发服务者的费用登记在费率税科目,垃圾税科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