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认会计原则(GAAP)是一组客观的公认原则、标准和规则,它可以用来指导会计人员创建和审计会计报表。该原则的目的是提供一致的、准确的会计信息,使投资者、潜在投资者、管理者等能够依赖这些会计信息进行决策。
公认会计原则是由会计学家、政府机构和其他行业组织共同开发的。据跟踪记录,这些原则最早被记录在1700年的时候,之后不断完善,在美国现代控制会计原则开发委员会(FASB)的发起和监管下,发展成为它今天的样子。GAAP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致性原则:会计信息的确定和报告必须保持一致性,也就是说从期初到期末,会计报表的计算方法和报告格式不能发生改变。
正确性原则:会计信息报告应当准确无误,这意味着它必须反映实际情况,正确反映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
完整性原则:会计报表应包含完整的信息,以便报表的读者能够理解实体的财务状况。
实质与形式原则:会计报表应当体现实质,而不是形式,因为它代表着实体的财务状况。
实体原则:会计报表必须反映实体的经营活动,而不是报告实体个人的财务状况。
时间与公允原则:会计报表应当在正确的时间以公允的价值计量。
权责发生原则:会计报表应当按照事件发生时的原则,把事件的收入、费用和费用放在合适的会计期间确认。
可比较性原则:会计报表必须要求在特定时期内,数量和质量的可比性,方便投资者进行比较分析,以决策各种财务行为。
拓展知识:GAAP不仅仅限于美国,它已经被采用为世界各地的会计准则,包括许多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联盟、日本、中国、台湾、巴西等。它主要是由政府机构和组织开发和发布的,并且需要会计师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