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是将实施过程中的收入确认和计量记录下来,以便给予客户建造合同的确认和计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确认的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7号),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基于实践原则(实质原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当基于实践。
2、按规定确认收入原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确认的收入原则确认。
3、及时确认收入原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当及时确认。
4、建设集成原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需要将本合同、合同修改协议、履行安排、客户变更、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综合考虑,确定收入计量数额。
5、多样收入原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当考虑各种收入形式,包括可能属于合同价款的一部分的报酬和补偿,以及和承包合同有关的其他收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不仅要符合上述原则,而且还要严格遵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效地实施税收管理。
拓展知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的计量,既要符合实践原则、依据规定确认原则、及时确认原则、建设集成原则以及多样收入原则,也要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此外,实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时,还要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