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规定是怎样的" alt="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规定是怎样的"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指开展经营活动时所投入使用,但在一定经济期限内能够逐步归还本金贷款的资产的折旧范围。在我国,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是按照“两七十差别”的税收制度规定。
首先,“两”表示适用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有两种:分别是“半年期”和“五年期”。“半年期”指的是折旧期间为六个月,而“五年期”指的是折旧期满所需的时间为五年。
其次,“七”表示“七类固定资产”,即适用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分别为“半年期”和“五年期”的资产类别有七种:机械设备、交通设备、房屋及构筑物、电子设备、生产线设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设备。
最后,“十”表示折旧率的分类,这里的“十”指的是“十种折旧率”。 其中,“半年期”的折旧率为1%、2%、3%、4%、5%、6%,“五年期”的折旧率为7%、8%、9%、10%。 具体折旧率的选择,要根据固定资产本身的使用寿命、有效期和开发利用状况等情况而定。
拓展知识:
在我国,固定资产折旧的资产类别还包括矿产资源、土地使用权,其折旧也有特定的规定。矿产资源折旧期限一般控制在3至7年,折旧率一般分为3级,分别为8%、5%、2%;土地使用权折旧期限为50年,折旧率为2%。固定资产折旧也有其他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如:“定期折旧”、“综合折旧”、“加速折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