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抵押金的会计科目是由借款者和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的合同规定的,通常应登记在应收账款的科目下。同时,应计入预付款项科目下。
车贷抵押金应通过贷款记账,平衡贷款的借贷方,在应付账款中计算该笔贷款,将该抵押金登记入应付账款的科目下,同时登记设置的财产抵押物。
车贷抵押金的会计处理,应以实际情况为准,即,当贷款机构允许贷款人以客户提供的有形或无形财产抵押物抵押贷款时,应计入客户应付账款科目下,同时登记该财产抵押物。
拓展知识:当车贷抵押金未能收回时,应予以事后审查,并记载在贷款损失账户或贷款损失准备账户下,包括扣除车贷抵押金以及其他贷款损失。同时,当车贷抵押金得以收回时,应以收付差额的形式将该账户下记载的损失转移至车贷抵押金科目下,从而核销贷款损失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