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有哪些

2023-07-08 11:36 来源:网友分享
141
代理和无权代理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授权的代理人可以行使绑定委托人的法律行为,而无权代理人仅表示受授权方的意愿,不具备任何法律权力。此外,还有全权代理人、受限代理人和临时代理人等不同身份。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有哪些

代理和无权代理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代理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通常是委托人)作为其真实意愿和行动的代表,而无权代理则是指当某一方授权另一方执行该方的意愿或行动时,无权指定其他方的行为或活动。

一般来说,代理包括授权和无权的。授权的代理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通常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动,而无权代理则指授权方授权另一方仅限于完成任务,而无权改变任务的进行或改变任何其他协定的行为。

在法律上,授权的代理人具有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他可以作出绑定委托人的法律行为,也可以对第三方承担责任。例如,受委托人授权的代理人可以代表委托人签订合同,代表委托人参加任何诉讼,根据约定代表委托人完成其他任何法律行为。

而无权代理人则不具备这类法律权利和义务,他们仅表示受授权方的意愿,而没有权利独立作出决定,也没有权利改变委托人授权的任务的进行或改变任何协定的行为。

总而言之,代理和无权代理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授权的代理人可以作出绑定委托人的法律行为,而无权代理人仅表示受授权方的意愿,不具备任何法律权力。

拓展知识:代理人有三种身份,分别是全权代理人、受限代理人和临时代理人。一般而言,全权代理人具有最大的权力,而受限代理人的权限有限,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行使。临时代理人则只在一次特定行为的发生时获得授权,行使完该权力之后便告终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非贴现指标是什么
    非贴现指标是什么?按照小编老师多年财务做账的经验,大家想要知道的非贴现指标其实就是企业财务中一种财务分析的术语,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做财务分析的时候,暂时不考虑到现金流贴现的影响.这种财务分析需要会计人员基于企业的账面价值来分析的,关于非贴现指标定义的介绍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资料给大家,如果你们对此内容有兴趣的话,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
    2024-11-15 12
  • 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
    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作为取得会计证书的会计从事人员,需要定期到指定的地方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完成取得对应分数之后可以完成当期的学习认为;当然,有些情况下会计从事者可以享受免考年度的继续教育的学习.学员们如果是想要查询在哪里可以报名继续教育学习,小编老师建议大家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说不定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4-11-18 8
  • 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
    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众所周知,没到年末的时候,企业会计人员都是最慢的时候,很多企业为了更好的处理好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往往会在年末提前准备好财务的工作.根据小编老师的经验,年末会计通常是需要忙着清理往来款项、编制财务报表、税务申报、审计工作已经预算制定和成本控制等等.与之相关的会计知识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对你们学习肯定有用的.
    2024-11-22 9
  • 什么时候企业办退税
    什么时候企业办退税?通常来说,企业退税指的就是企业满足税法的要求,在纳税申报上享受一定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的.而对于企业退税的办理时间,一般都会集中在两个阶段的,分别是3月到6月和9月到12月期间的.而对于企业办理退税的申报、审核和到账的时间,小编老师都会通过下述文章进行介绍,希望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4-11-24 4
相关问题
  • 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

    1、狭义无权代理,就比如朋友张三看到一样好东西,擅自替李四订了合同,说李四要买,如果李四追认了,那么合同就有效,如果李四不予追认,合同就无效2、表见代理,比如张三是甲企业业务员,一直与乙企业从事业务往来,但是后来张三跳槽了,却依然以甲企业业务员的身份和乙企业订立了合同(合同的盖章等,需要满足),这就属于表见代理,不论甲企业愿意不愿意,都要履行该合同,

  • 侠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具体区别?

    您好!无权代理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的代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如果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从而与其发生民事行为,则该民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审判实践中,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很难区分把握。笔者就审判实践中自己的一点感悟,谈一下如何对二者进行甄别。   一、表见代理的特征   第一,表见代理的前提是无权代理人从事了无权代理行为。在这一点上,表见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一样。表见代理主要是因为无权代理行为而产生的,它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表见代理仍然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第二,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从而与其为法律行为。我国民法采纳表见代理制度的根本原因在于保护交易安全。事实上,整个民法制度要保护两种安全利益;即静的安全与动的安全。所谓静的安全,主要是指所有权人以及他物权人对财产的安全所享有的利益,而动的安全即交易的安全。这两种安全的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冲突。如果注重保护静的安全,第三人在从事任何法律行为时就必须详细了解真正权利人的意思,以确定权利的形式与实质是否完全符合,然后才能从事交易。如果没有了解真正权利人的意思,就要由第三人承担风险。然而,这样一来必然会给交易的安全造成妨碍,不利于促进交易的迅速达成。因为,要求第三人在任何情况上都必须详细考察真正权利人的意思,不仅要花费很大的成本,而且也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只要第三人对无权代理人的有权代理本人行为的状态形成了合理信赖,即使实际情况相反,也应保护这种信赖的利益,这样可以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在无权代理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以后,无权代理的风险在法律上应当如何分配,这涉及到保护交易安全还是强调对本人财产利益的维护。如果注重对静的安全的保护,则应当注重保护本人的财产利益,由相对人承担无法代理的风险,而不必考虑相对人是善意还是恶意,这显然不利于因善意信赖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从事法律行为的第三人。如果注重保护交易的安全,就要区分第三人的善意和恶意,对善意的、无过失的第三人因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而发行的法律行为,应当承认其效力,这就必然要在一定的程度上牺牲本人的利益。   第三,表见代理直接对本人产生效力,不需要本人追认。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极易被误解为:凡出现无权代理行为,都必须取得本人的追认,本人才负责;如未经本人追认,则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实际上,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狭义的无权代理而言的,并非是针对全部的无权代理行为所做的规定。如果代理人从事了无权代理行为,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此时无权代理将转化成为有权代理。因此《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针对的仅是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法第49条明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显然,表见代理无须本人追认。在表见代理情况下,法律将使本人(名义上的被代理人)对于善意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的责任。   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相对人如不主张表见代理,而向本人提出催告,要求本人追认,则可以认为该行为已经转化为狭义的无权代理,成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本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相对人不得再根据表见代理主张有效。所以,即使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也必须由相对人提出请求。

  • 能给简要回答下表见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区别吗?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也是无权代理,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 代理权滥用情形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民事行为。   2、代理人在同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行为。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人进行违法代理活动。代理人如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而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没有代理权和无权代理有什么区别?

    你好, 没有区别的,是一个意思的

  • 无权代理和代理权滥用有什么区别

    1、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2、滥用代理权:(1)自己代理:甲是乙的代理人,乙想要买一辆二手车,甲自己正好有一辆车想要卖掉,于是甲以乙的名义与自己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这就是自己代理的例子。(2)双方代理:甲是乙的代理人,同时也是丙的代理人,乙想要买一辆二手车,丙正好有一辆车想要卖掉,于是甲分别以乙、丙的名义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这就是双方代理的例子。(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甲是乙的代理人,乙想要以20万买一辆二手车,丙正好有一辆15万的车想要卖掉,甲丙联合谎称此车20万,甲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这就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例子。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