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原则上是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的。一般来说,应把金融资产中出现的减值损失,在当期损益项目(比如“财务费用”)中确认,以反映当期形成的损失。
确认金融资产减值损失需要根据下列原则:
(1)根据准则,计量金融资产必须根据市场价值原则计量,即金融资产的价值应根据当期市场价格确定,以反映其实际表现;
(2)一般会计处理原则认为,金融资产的价值会不断变化,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原则是将金融资产的价值在当期市场价格上实时反映出来,如果金融资产的价值变低,则应认定减少的价值为损失;
(3)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应在当期损益项目中确认,但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出现量更大的减值损失,作为所谓的调整减值损失;
(4)当减值损失发生后,减值后的金融资产价值也可能会因外部环境变化而进一步变低,则可以继续确认减值损失,但是,其中不能被确认的减值损失应作为准备金以备后续确认。
拓展知识: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不仅是指减值损失本身,还涉及到金融资产本身的“现金流”和“价值流”的变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是金融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够有效帮助企业高效监管和管理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