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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核算的内容包括一般资产清理核算、折旧费用的发生核算、减值准备的发生核算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等。
一般资产清理核算是指通过实物核实或者统计核实,对某一类资产中数量、质量,把其实际存在状况与会计记账数量、质量、初始价值比较,核实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而将相应的会计账面数量和价格调整为实物核实数量和价格的过程。
折旧费用的发生核算,是指定期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并计量分摊折旧费用,将折旧费用发生到费用科目中的核算过程。
减值准备的发生核算,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固定资产的净值损失,并采取相应的计提减值准备的核算过程。
固定资产报废核算,是指在固定资产因使用到期、技术过时、损毁等原因导致不再使用时,将其报废,报废收回的固定资产净残值核算至收益科目"报废固定资产净残值"所构成的核算过程。
拓展知识:
固定资产清理核算既需要核实实物数量、价格,也要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准则评估减值准备。此外,还要注意到会计联合准则第十六号中“固定资产的清理”这一部分,提出,报废或清理固定资产时,其净残值不得低于其折旧和折旧补助的累计额,要求会计在核算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