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补提折旧会计分录是指由于事业单位资产折旧计提的不足,需要在当期对资产补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补提折旧属于投资者在投资资产折旧计提的短缺部分而进行补偿的投资活动,是一项被允许的会计调整,即在期末调整资产’折旧金额’,使原有折旧金额不足时,可以进行补充。
具体补提折旧会计分录如下:
(1) 借:事业单位资产补提折旧 xx元;
(2) 贷:事业单位折旧费用 xx元。
补提折旧仅在折旧期已结束但原来折旧金额未达到预期的条件下才进行,它只能补偿以前折旧的不足,不能用作改善资产所受的损耗,也不能用于延迟折旧。这是因为折旧只能通过正常的年度准备或未来财务报表中的折旧成本来考虑,而不能用作会计重分配的途径。
拓展知识:事业单位补提折旧可以通过发放补偿凭证的方式,由投资者支付补偿金额给事业单位补提折旧,从而使投资者支付给事业单位的补偿金额可以简化会计处理,利于精确计量并改善投资者的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