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银行借款利息会计科目是“银行借款利息”。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在支付银行借款利息之前,需要将利息支付确认到银行借款利息会计科目上,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进行贷方确认,即确认贷方账户为“银行借款利息”,借方账户为“货币资金”;另一种是进行借方确认,即借方账户为“银行借款利息”,贷方账户为“货币资金”。由于支付的利息是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来支付,所以“货币资金”账户属于贷方账户;而“银行借款利息”账户属于借方账户,表示是公司从银行借款中用来支付利息的资金,所以是借款利息。
拓展知识:
除了支付银行借款利息,还有其他融资渠道,如股本融资(如发行股票、新股发行分配)、债券融资(如发行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都属于融资。另外,在会计科目上,这些融资渠道具体的科目也不尽相同,例如股本融资的应该确认的会计科目是“股本”,债券融资的应该确认的会计科目是“公司债券”等。此外,对于股东或债券持有人而言,还需要考虑股东权益或债权负债的变化;而对于公司而言,还要考虑相关的股息和股利支出或偿还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