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是我国民法中关于合同法律知识的重要概念。终止是指遵守合同条款的双方,经订立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达成了书面合同,即使按照其原定条款履行该合同,但此时因为双方不履行该义务,由此触发合同终止。而解除则是指当双方未能遵守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或者当某一方不能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时,有一方或双方可以依照合同条款要求终止该合同,以此实现合同的解除。
因此,从以上可以看出,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一、合同终止基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因为某些原因而触发对该合同的终止,但当事人仍应继续履行对方的诸多义务,从而保证合同的实施;而合同解除则不仅表示当事人双方的义务被终止,而且还表示这种终止是不可逆转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合同终止通常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契约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合同后,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从而达成终止;而解除则是由于双方未能遵守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或者当某一方不能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时,有一方或双方可以依照合同条款要求终止该合同,以此实现合同的解除。
拓展知识:
在我国民法中,合同有三种终止方式,即履行终止、违约终止和解除:
1、履行终止:是指双方合同期满,到达相应履行期限,在此期限内按照双方约定条款履行完成合同义务,从而使合同到达期满期限,履行终止。
2、违约终止: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或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而被判定为违约,合同的全部内容或部分终止。如果一方未能尽到其义务,构成违约,另一方可以按照合同条款要求终止该合同,以获取其法律上的权利。
3、解除:是指当一方或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重大违约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影响买卖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因此,根据合同条款要求终止该合同,以解除双方的义务和相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