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应计入“收益性投资保全”科目,即记入该“科目”下的“净利润”项目。
首先,需要确定该无形资产项目的处置是否构成了收益性投资保全,如果确认处置确实构成此类投资保全,那么处置收益应当记入收益性投资保全科目,即记入“收益性投资保全”的“净利润”项目。
关于收益性投资保全的定义,在企业会计准则(2015年版)明确规定:“收益性投资保全,是指企业以货币账户的形式,通过对外部资源进行投资获取收益,从而获得经济效益的,未接受任何借款或负债的行为,它除包括购买证券、投资、租赁、销售和不变现的外借资金等,还可以包括有关的融资租赁项目。”
从上述描述来看,收益性投资保全是指以货币账户的形式,通过对外部资源进行投资获取收益,从而获得经济效益的行为,且未接受任何借款或负债,是企业获得收益的主要活动之一。因此,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应计入“收益性投资保全”科目,即记入该“科目”下的“净利润”项目。
总之,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应计入“收益性投资保全”科目,即记入该“科目”下的“净利润”项目。
拓展知识:
在实施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除了记入“收益性投资保全”科目,无形资产还可以记入“改善性投资保全”科目和“经营性投资保全”科目。
改善性投资保全是指企业通过购买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以改进企业生产生活资源,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行为。例如,在建筑物内构筑设施,以及更新机器设备,都可以属于改善性投资保全。
经营性投资保全是指企业采用货币账户的形式,通过投资和租赁等行为,获得收益的行为,而无需接受任何借贷或其他负债。例如,银行的日常投资活动,就属于经营性投资保全。
因此,在进行无形资产核算时,企业应根据企业获得的收益来源,将无形资产记入“收益性投资保全”、“改善性投资保全”或“经营性投资保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