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一般根据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有关凭证和不相关凭证两大类。
有关凭证是指会计事项和会计科目之间的直接记录,即记录业务中发生的会计事项和会计科目之间的关系的会计凭证。它是对会计记录的基本凭证,也被称为有效凭证或必要凭证,主要包括收据、发票、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单、贷款及抵押凭证等。
不相关凭证是指在完成会计科目和会计事项间的记账的基础上,额外准备保存的会计凭证,它不会直接影响会计账簿的记账,也被称为无效凭证或多余凭证,其主要包括保证金凭证、借款凭证、信贷凭证和现金等,这些都属于不相关凭证。
不相关凭证是在会计凭证填制程序中,有利于财务科目的鉴证、审计、比较和反查,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准确了解和记录会计事项,以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拓展:凭证的填制程序是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是会计凭证的质量保证和科学用证的必要条件,其中包括凭证的编制、核对、记录和存档等步骤。编制是指从账务记载资料中发现某项财务事项,将其各项数据填写到凭证上的过程;核对是指将每张凭证的所有数据核查是否正确的过程;记录是指将核对后准确无误的会计凭证按照先后顺序记载在会计账簿上的过程;存档是指将原始会计凭证存放在合理的空间,保持会计凭证正确性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