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是指商业机构在市场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一定价值的声誉财富,属于非流动性金融资产。它是企业在投资者之间形成的声誉和信用,企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精神财富,表现为企业在社会评价上得到的赞扬和好评。商誉也是企业所具有的非货币性、有形性、特殊性的一种资产。
商誉作为一种资产,一般企业只能对其实施间接披露,因此在财务报表上并不能明确体现,企业只能在报告末尾的“其它财务信息”中作出简要的披露,以表明拥有的商誉存在。
商誉的账面价值一般很难估计,因此在实际应用时会有一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问题。但是,由于商誉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仍在企业的实质活动中得以体现,因此对商誉的估价也极为有必要。
拓展知识:商誉估值的方法一般可以根据实践经验分为直接法、公司值法和市场法等三种。
直接法是根据商誉的实际获利或损失来计算的,一般用于推测商誉收入或损失和商誉的价值。
公司价值法可以把商誉的经济价值计算为一定比例的公司总价值,一般用来推算收购或融资的价格。
市场法把商誉的价值等同于货币价值,一般按企业股价赋值。通过市场法可以确定商誉所占价值的比例,可以准确的把握商誉的价值。